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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单日期2019年4月1日开始,南苏丹海关管理局对所有进口货物开始实施强制办理电子货物跟踪单 (Electronic Cargo Tracking Note “ECTN”) 的监管。对所有经过南苏丹港口,再转运的货物实行新的监管,所有货物必须强制性申请ECTN。请确保完全符合通函中规定的要求,并提供有关提单和舱单的装运说明及强制性ECTN号码。 否则,海关罚款和清关延误将由托运人承担。
南苏丹-由2019年4月1日起要求
强制办理电子货物跟踪单(ECTN)的规定
尊敬的客户,
根据所附通函,从提单日期2019年4月1日开始,南苏丹海关管理局对所有进口货物开始实施强制办理电子货物跟踪单 (Electronic Cargo Tracking Note “ECTN”) 的监管。请确保完全符合通函中规定的要求,并提供有关提单和舱单的装运说明及强制性ECTN号码。 否则,海关罚款和清关延误将由托运人承担。
对所有经过南苏丹港口,再转运的货物实行新的监管,所有货物必须强制性申请ECTN。
以下通函内容摘录,并要求你立即关注。
海洋运输:从各装货港到卸货港的海洋运输; 所有经过蒙巴萨或苏丹港或其他港口,进出南苏丹的货物(包括过境货物),托运人必须在装货港办理签发ECTN,以便南苏丹海关当局检查,
并提交Antaser International Group 进行验证。
每个提单必须包含至少一个ECTN号码。ECTN必须在装货港或边境地区签发和验证,ECTN是南苏丹海关当局进口清关的基本清关文件。没有有效ECTN的货物将被海关拦截和扣留清关,并将被处以罚款直到完成递交有效的ECTN为止。
航运公司必须在提单和舱单上显示独有的 ETCN号码。否则航运公司将被处以罚款,每次违规罚款5,000美元。
这强制法规,从2019年4月1日开始实施。